双创计划
引进重点包括:新一代信息技术和软件、物联网和云计算领域高层次人才
企业引进人才(B类)申报条件
1、申报个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博士学位(文化产业领域可放宽至硕士),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
(2)具有在国内外知名企业、高校、科研单位及相关机构关键岗位5年以上从事研发或管理工作的经历,并取得突出业绩;
(3)2011年1月1日后到我省工作,或尚未到我省工作、但已与相关企业在2012年5月15日前完成引进手续;
(4)引进后,能连续为引进企业服务3年以上,且每年服务时间不少于6个月。
2、企业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国家“千人计划”、省“双创计划”资助对象创(领)办的;
(2)省“科技企业家培育工程”培育对象、省“333工程”培养对象、省“产业教授”创(领)办的;
(3)国家或省认定的创新型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农业科技型企业、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信息系统工程监理企业、软件企业、动漫企业等;
(4)承担省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项目的;
(5)列为省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企业类基地的; (6)拥有企业院士工作站、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研究生工作站、技术中心、工程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省级以上企业创新平台的;
(7)民营科技企业;
(8)省辖市引才计划资助过的企业。
支持政策
1、按综合评分高低,给予每人100万元或50万元的资助(免交个人所得税)。已获得过省政府“特聘教授”或省“企业博士集聚计划”的,将原资助金额补足至100万元或50万元。
2、优先推荐进入省“产业教授”、省“科技企业家培育工程”、省“333工程”和“六大人才高峰”培养资助对象,优先推荐申报国家“千人计划”,优先推荐申报国家和省各类科技计划,优先推荐申报省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优先向金融机构、担保公司、风险投资公司推荐融资项目,享受我省各地、各部门制定的引进高层次人才有关优惠政策和待遇。
3、按照国家、省引进高层次人才的有关政策措施,妥善解决引进高层次人才工作条件、签证、落户、执业资格、医疗、保险、税收、配偶安置、子女入学、驾照转换等方面的问题。
姑苏人才计划:
包括姑苏创新创业领军人才计划、姑苏重点产业紧缺人才计划、姑苏企业经营管理人才素质提升计划、姑苏高技能人才计划、姑苏文化产业人才计划、姑苏教育人才计划、姑苏卫生人才计划、姑苏旅游人才计划等人才队伍的培育和引进计划。
常熟市领军人才计划:
重点支持能够引领我市新兴产业发展和传统优势产业转型升级的重大项目和技术。引才的重点领域为汽车及零部件、装备制造、电子信息、生物医药等主导产业以及新能源、新材料等新兴产业。
(一)科技创业领军人才科技创业领军人才是指领军人才取得与创业项目领域相关的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或学位,带技术、带项目、带资金到我市创办企业。重点支持产业化前景较好,对我市产业结构优化、经济发展具有较强带动效应的领军人才,风险投资公司、社会资本已经进行较大投资的项目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
领军人才及创办企业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 领军人才具有国内外知名企业、高校、科研机构等3年以上工作经历,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
2.企业已注册落户且申报时注册落户时间不超过2年;
3.领军人才为所创办企业的主要负责人;
4.领军人才现金出资不低于100万元,股权不低于30%且不得减资;
5.领军人才本人每年在我市工作时间不少于6个月;以团队名义申报的,团队其他人员需提供能证明其主要精力在常熟工作的材料。
(二)科技创新领军人才科技创新领军人才是指由我市企业(不含中央、部省属部门及单位)引进的,有重大发明和重大技术创新,能培育壮大新兴产业,促进传统产业升级的高层次人才。
领军人才及引才企业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取得与创新项目领域相关的博士学位;
2.具有国内外知名企业、高校、科研单位关键岗位5年以上相关研发或管理工作经历,并取得突出业绩;
3.引进人才与企业签订正式工作合同,能连续为企业服务3年以上;
4.引进的创新人才必须全职在企业工作,有缴纳的本地社保证明和用人单位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
5.引才企业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1)常熟市级及以上各类人才计划资助对象创(领)办的;(2)国家或省认定的创新型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农业科技型企业、民营科技企业等;(3)承担省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项目的;(4)拥有企业院士工作站、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研究生工作站、技术中心、工程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苏州市级以上企业研发机构的;
6.引进的创新人才担任企业重要研发或管理岗位;引才企业支付给创新人才的月薪不低于1万元(人民币);
7.重点支持具有省级以上研发机构的科技型企业引进的具有海外研发或管理工作经历的创新人才;优先支持本人有资金投入并占有股份的创新人才;
8. 我市非外资企业引进非华裔外国专家进行创新,符合下列条件,并经申报评审认定的,按市科技创新领军人才标准提供相应的科研成果产业化配套资金:在海外取得硕士学位,年龄不超过65周岁;引进后在企业连续工作3年,每年累计工作时间不少于6个月;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掌握核心技术,在国际知名企业或金融机构担任高级职务的专业技术人才和经营管理人才,或在国外著名高校、科研院所担任相当教授职位的专家学者。